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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23年沈阳新建公寓购房补贴的公告

时间: 2025-03-17 11:02:00

按照沈阳市房产局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沈阳新建公寓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分工与程序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始受理申领工作,现将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2023年9月3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和个人购买新建公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签备案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者,给予补贴。

二、申领流程

2023年沈阳新建公寓购房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一)辽事通APP线上受理。辽事通APP仅受理自然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在相关页面实名制登录,申请人选择补贴房源,正确填写补贴金额、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并将完税凭证原件照片上传后提交。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

1.自然人申请。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领补贴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储蓄卡、完税凭证)原件,窗口受理人员扫描材料原件并打印申领凭证,申请人在申领凭证上签字后录入系统。签字后的回执单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2.企业申请。企业代理人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领补贴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委托书、完税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窗口受理人员扫描材料原件并打印申领凭证,企业代理人在申领凭证上签字后录入系统。签字后的回执单由申领企业自行保管。

三、窗口受理地点及时间

1.窗口受理地点: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窗口受理时间: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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