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最高检、证监会重磅发声
红星资本局2月21日消息,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今日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持续加强与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副主席李明表示,证监会将严监严管,强化监管执法政治担当,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
发挥刑罚震慑作用
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第55批指导性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重点打击领域,对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高管、金融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人员以及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等全链条追责。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在此次发布会上通报了近年来证券犯罪检察工作主要情况。葛晓燕表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发挥刑罚震慑作用。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犯罪366件1011人,起诉案件数、人数年均增长30.5%、16%。
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财务造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案件,目前,已有27件提起公诉。对组织、指挥造假的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积极参与造假的公司企业人员以及配合的中介组织人员、第三方人员依法进行全链条追责。
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交易类案件284件790人,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职业操纵团伙等黑灰产业链的追责力度。
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目前已有16件提起公诉。对以私募之名非法集资,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发布会上表示,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看,证券犯罪具有“两多一复杂”的特点。一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交易类犯罪仍然多发,部分行为人利用信托计划、场外期权等金融工具实施犯罪,场外配资、专业操盘、荐股“黑嘴”、分仓软件开发等黑灰产业链参与违法交易。二是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信息等涉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数量增长,造假模式复杂、参与人员众多,涉案数额巨大,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私募基金犯罪情况复杂。既有资金募集端的非法集资犯罪,又有资金使用端的挪用侵占犯罪,且与证券犯罪相互交织。
杜学毅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证券犯罪惩治力度。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点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犯罪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加强对证券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准确认定利用金融衍生品操纵市场,利用私募、信托产品实施场外配资等证券犯罪新手段,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
去年罚没款153亿元
持续加强对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的打击力度
证监会发布第一批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4宗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体现严肃整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决心,彰显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监管态度。
证监会副主席李明介绍,证监会去年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超过上一年两倍,其中对恒大地产财务造假案罚款超40亿元,会同财政部对恒大地产案审计机构开出4.41亿元的同类案件“史上最大”罚单。
证监会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2024年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处罚操纵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财务造假案例占比一半,操纵市场占比1/4。今后,对这两类违法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李明表示,我国股市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6%,风险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济能力相对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见的当事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证监会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李明表示, 严监严管的目的是强本强基,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证监会也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市场生态的不断优化。随着近年来监管执法效果的不断显现,资本市场生态出现了积极向好的诸多变化,“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氛围日益浓厚。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
仍有一定数量的财务造假案件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公室主任何艳春介绍,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何艳春表示,操纵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致使买卖方向、报价金额和交易数量等市场信号失真,误导交易决策。
操纵类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包括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纵向基于特定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纵演进;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纵数量增多;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纵有所增加;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纵行为偶有发生。这给操纵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处罚带来了新挑战。
何艳春介绍,从近年行政处罚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识别难度持续加大。有的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三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有的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造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造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等。
证监会持续对财务造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2024年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此外,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何艳春表示,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实施财务造假的只是其中极少数。随着监管执法的不断强化,以前积累的问题正在加快暴露、出清,并且资本市场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外部输入性风险加大,与内部风险因素交织叠加,个别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控人因经营困难、退市保壳等,仍可能铤而走险,实施财务造假。减存量、遏增量需要有一个过程,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仍有一定数量的财务造假案件,但这并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上市公司总体质量和投资价值将不断提高。
编辑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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