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1777个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价费分离”工作
电动自行车是如今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由于部分小区存在充电收费行为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群众户外集中充电积极性,去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即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以此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
3月17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市已有1777个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价费分离”工作。
位于物华大厦的充电桩充电明细清晰
“价费分离”让充电费用可省40%
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价费分离”政策是指,电动车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其中电价执行政府定价,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充电模式从“按时间计费”改为“按度数计费”。费用组成是电费(政府定价,0.558元/度)+服务费(市场调节价)。其中充电电费的定价,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位于新府花园小区的充电桩
“按照实际用电量收费,随充随走,充电成本降了不少!”家住瓯海区丽岙街道白门小区的王阿姨表示,她的国标电动车(电瓶规格为48V20A)充满一次电需要7-8小时左右,预计耗电1度左右。按以往1元/4小时的价格计算,需要2元才能充满,按新的价费分离计费模式,假设充电桩营运商确定服务费为0.65元/度,电价0.558元/度,则仅需1.2元左右,省了40%的充电费用。而如果王阿姨在电动车电瓶电量还有剩余的情况下没用完去充电,以实际用电量计费的原则,其支付的充电费用更少。比如这次王阿姨充了0.75度电,实际花费约为0.9元。
据了解,在“价费分离”政策实施前,多数小区充电桩采用“打包收费”模式,按小时或固定金额收费,存在“充多充少一个价”的弊端。且电动自行车充电大多是先付后充,1元钱可以充4到8个小时不等,单次保底支付1元。由此部分车主仍冒险采用飞线充电或入户充电,安全隐患突出。而实行“价费分离”后,收费模式由“先付后充”调整为“实充实付”,即以实际用电量付费,减少了居民的充电成本。
仍有部分小区还未推行
那么目前温州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落地情况如何?3月14日,记者走访多地发现仍有部分小区未落实。
新府花园内充电桩扫码后未显示明细
3月14日,记者走访发现,市区还有不少小区仍未落实“价费分离”工作。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新城大道的新府花园,小区内一个雨棚下停着5辆电瓶车正在充电,走近一看发现并没有标牌注明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收费情况,当记者扫码查看时,也未在页面上看到费用明细,只见上面分别写着1元4小时、2元8小时、3元12小时等消费金额。
位于宏嘉大厦的充电桩没有注明收费明细
在宏嘉大厦,记者看到充电桩旁边确实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公示牌,但充电费用明细上却没有填写数字,扫码查看选择插头后,尽管有写计费说明,但也只是对电费进行了标注,服务费则选取了按时计算的模糊表达。对于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公示牌但没有标明具体费用明细的情况,宏嘉大厦的物业表示,他们已经收到了要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进行“价费分离”的通知,目前运营商还在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商讨服务费价格。
而在上堡公寓,记者也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公示牌但没有费用明细,仅对不同档位的充电功率每元能充多长时间进行了标注。
上堡公寓的充电桩充电费用明细不全
记者发现,宏嘉大厦和上堡公寓充电桩的运营单位都为温州桐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记者随即连线该公司的一名销售,他表示,公司要在3月底完成下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价费分离”工作,“目前我们公司正在有序推进这项工作,一千多个小区已完成。因为现在政府对于电费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定,而服务费我们需要和每个小区的业委会进行商定后公示确定,所以有的小区已经完成,有的小区还在推进中。”
此外,记者还走访了多家十足便利店,也未见有清晰的收费明细。
已有1777住宅完成“价费分离”
“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此,为更好引导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国家对充电服务收费各环节进行了规范,旨在消除安全隐患,通过降低集中充电成本和规范收费行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同时能承担、愿意用。”温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与成本监审处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777个住宅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价费分离”工作。如位于新城大道的物华大厦的充电桩就详细标明了充电费用明细,其中电费为0.56元/度,服务费则为0.44元/度。
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如果发现周围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按明码标价计量收费、物业(业委会)转供电加价等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45投诉,或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供稿:温州晚报
记者谢施琦
摄影:谢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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