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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内生产冒牌卫生巾销售多地,6人获刑

时间: 2025-02-26 13:05:00

庭审现场

将出租屋当作生产车间,生产假冒的多个知名品牌卫生巾,销往雅安、甘孜、康定等地,公安机关从制作到销售进行全链条打击并抓获多名嫌疑人……2月26日,红星新闻从雅安市芦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依法审结。被告人李某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缓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四万元不等,追缴各自违法所得。

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在出租房屋内利用购买的卫生巾翻袋装入假冒品牌包装袋内,向被告人李某某销售货值6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元。

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被告人朱某等人销售的品牌卫生巾系假冒产品的情况下,购买、销售货值达32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元。被告人王某某、吕某某、李某、陈某某在明知李某某销售的品牌卫生巾系假冒产品的情况下,分别多次向其购买货值达8万元、6万余元、6万余元、5万余元,分别非法获利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分别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中李某某销售金额达25万元以上,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王某某、李某、吕某某、陈某某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属有其他严重情节。

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制度,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种以上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6万余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陈某某、朱某系主犯。

李某某、王某某、李某、吕某某、朱某系自首,陈某某系坦白,6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商标是商品来源的“指示器”,也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制售假冒卫生巾产品的犯罪不仅侵犯了企业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威胁到了女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芦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向旭然表示,对制售假冒卫生巾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不仅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保障卫生巾产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让每位女性都能用上安全放心的卫生巾产品。

法官提醒消费者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学会查看产品细节。购买时,优选信誉良好的大型商超,避免非正规渠道。务必仔细审视商品商标、标识及防伪特征,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如遇可疑产品,及时查询官方验证渠道或咨询专业人士。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芦山法院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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