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污染环境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当地取缔非法拆解点150余处
2月24日,最高检发布“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典型案例,其中“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值得关注。
资料图:汽车拆解 图据视觉中国
江苏省东海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汽车零部件拆解交易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商户遍布其县的桃林镇各村及周边乡镇,从业人员数万人。近年来,东海县兴建循环经济产业园,引导商户入园经营。但商户众多、园区承载力有限,园区外非法拆解和随意倾倒、焚烧拆解垃圾行为屡禁不止,环境违法行为多发,造成当地土壤、水体、大气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3月21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鲁某污染环境案中发现机动车拆解垃圾污染线索,启动初步调查程序。经摸排,发现东海县桃林镇存在多处机动车拆解垃圾倾倒、焚烧点。4至5月,为进一步摸清报废机动车拆解商户底数,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检察技术部门指导下,通过调取市场监管部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商户信息,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排污许可数据,结合天眼查平台查询企业相关信息,经数据比对碰撞、筛查,初步查明东海县桃林镇有拆解公司、商户2000余家,其中大部分未取得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
当年6月13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磋商,确认东海生态环境局和桃林镇政府未依法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后通过走访、现场调查发现两家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东海县桃林镇多家拆解商户污染行为依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8月15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向东海生态环境局和桃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建议东海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查处违法企业商户,督促涉案企业商户依法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固体废物;依据《东海县关于非法转运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议桃林镇政府严格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负责对涉案固体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海生态环境局和桃林镇政府组成工作专班,联合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东海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江苏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有资质企业日常监管,对3家产废单位和东海县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问题49个;加大园区外非法拆解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拆解点150余处,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桃林镇政府清理转运拆解垃圾1000余吨,清理焚烧点20余处,清理焚烧垃圾15吨,修复被污染土壤40余处,推进拆解用地有序清退,引导50余家拆解商户入园经营。2023年10月13日,东海生态环境局和桃林镇政府回复已全面整改落实。11月6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行政机关代表,对涉案地块进行整改效果评估,确认已全部整改到位。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杨珒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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