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将向个人乘用车拓展
IT之家 3 月 31 日消息,《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IT之家注:下称《条例》)自 4 月 1 日起施行,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条例》共 7 章 48 条,明确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
《条例》还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区域协作,推动京津冀三地政策互认等。示范区对乘用车、客运车、货运车、特种作业车、多功能无人车等 5 大类应用场景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目前已实现 600 平方公里路侧设施智能化部署,未来将向更大范围、更广阔的场景扩展。示范区累计为 33 家测试车企、近 900 台车辆发放道路测试牌照,自动驾驶测试里程超过 3200 万公里,占全国总测试里程超过 1/4。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南站、亦庄火车站已开通自动驾驶接驳测试,京津塘高速自动驾驶干线物流场景全面打通。
北京将通过立法重点解决特定区域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为 L3 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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