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扮卖淫女参与仙人跳11次,被判诈骗罪
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仙人跳”诈骗案。肖某、黄某共同或单独伙同他人通过网络招嫖,扮演卖淫女骗取钱财。
经查,肖某参与11次骗取9500元,个人获利3500元(有2次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获利);黄某参与11次骗取11700元,个人获利4450元。
法院经审,认定二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某、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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