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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 四川新“21条”来了

时间: 2025-04-02 09:06:00

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居民在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方面的线下消费贷款,进行一次性贴息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四川将根据不同时间段对企业予以补贴、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

推进企业快速成长

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对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予以激励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省级财政将对2025年内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出栏目标任务的市(州)分别按照超额部分50元/头、200元/头、30元/只的标准给予激励

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措施》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制定了21条政策措施。

去年9月,四川出台《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16条”)。“16条”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大部分政策于今年三月底执行到期。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评估到期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研究提出此次新一轮接续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实施首发经济激励

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

在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发放“蜀里安逸·美好生活” 消费券、实施首发经济激励、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演艺赛事活动激励、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

具体说来,在2025年4月1日到2025年9月30日期间,省内居民的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银行提供1年期及以上的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一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两笔贷款贴息支持。在这期间,将会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川酒川茶等专项消费券。

同时,在川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的经营主体,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开设中国首店的经营主体,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开设西南首店的经营主体,给予最高50万元激励。

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且2024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最高100万元。

引进在川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主办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激励;引进高品质剧场演出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给予最高90万元激励;引进全国性演艺赛事交易活动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激励,引进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省级财政给予最高600万元激励。

引进在川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承办方,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这期间的二手车销售额的0.5% 给予奖励。

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

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小微企业集中担保增信、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科技创新专项担保激励、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在2025年4月1日到2025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招工成本补贴,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

通过集中担保增信方式,与银行机构实行“总对总”合作,实施“小微融担贷”,担保费率按不高于1%予以支持。在满足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要求的前提下,将全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支持企业库中的中型企业,纳入省级财政融资担保保费补贴支持范围,支持更多科技创新类企业发展。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贴息。通过省级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投保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对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且保险费率不超过0.08%的企业,给予全补贴。

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

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

在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企业拓展市场激励、工业企业供需对接激励、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

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参加境外(境内)线下展会的企业,分别按不超过实际展位费用的80%、70%给予激励,单场展会最高10万元、3万元给予奖励。

纳入市场年度开拓计划清单的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对接成效给予服务供给机构每场最高30万元激励。

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4年生产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

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的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省级财政对增量部分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5000万元。

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1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激励,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10亿元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100万元激励。

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实施生猪牛羊出栏激励

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

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实施生猪牛羊出栏激励、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出栏目标任务的市(州),分别按照超额部分50元/头、200元/头、30元/只的标准给予激励。

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省级财政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 分档给予激励,其中:1亿元-3亿元给予100万元激励,3亿元-5亿元给予200万元激励,5亿元以上给予400万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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