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需多主体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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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托幼一体化是基于整体性、系统性理念将0~6岁婴幼儿教育与保育衔接,通过统筹托幼资源实现婴儿和幼儿教育保育相融合的托幼服务体系。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托幼一体化发展,各地也相继开展实践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托幼一体化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距离群众期待还有距离,亟待补短板、强弱项。
调研发现,托幼一体化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制度不够健全。托育机构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发展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二是财政支持有待加强。在学前学位供需变化时,财政预算分配没有考虑托班幼儿经费,没有明确针对托幼一体化生均经费标准的政策规定。三是硬件和环境“适托化”水平不高。幼儿园硬件设施、资源、环境的设计主要聚焦3~6岁幼儿的生长需求,未充分考虑托班幼儿差异性。四是从业人员数量短缺、流动性大、专业能力不强。五是运营管理经验和模式不足。投资者常面临选址决策、硬件打造、师资提升、运营机制创新及盈利模式探索等难题,以及托幼融合服务有效运作、稳定生源引进等考验。
托幼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专业机构在政策支持、财政投入、资源整合、师资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力,以持续推动托育服务提质升级。
健全制度规范,推进托幼管理一体化。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办托班和新增托育机构的准入管理以及日常监管,确保运营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服务成本等制定相对统一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合理规范收费。强化政府职责,将0~6岁学前教育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推进,建立一体化管理和监管体系,通过专门统筹协调机构或工作小组制定一体化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强化政策协同。明确管理主体,构建教育、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在托幼机构审批、监管、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合力。
强化财政支持,合理统筹资源配置。根据发展需求将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生均经费投入。对标高质量、普惠目标,确定新的学前教育、托育建设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幼儿园师幼比。尤其是对托幼一体的民办普惠园,可通过提高生均拨款、设立专项补贴和奖励资金、减免场地租金等多种财政手段予以扶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利用资源转化学位,强化资源统筹。
优化资源供给,提升“适托化”水平。对幼儿园现有或新建托育硬件设施和环境,进行相应的“适托化”改造或建设。对学前教育专业教育体系进行深度优化升级,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途径培养一体化幼教人才。完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立托幼一体化实训基地,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托幼机构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鉴定。通过提升福利水平、改善工作条件、强化职业发展支持等方式,提升专业人才队伍稳定性。健全人才职称评定体系,加大职称政策倾斜力度,推动托育人才职称和晋升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互认互通。统一资格认证与规范管理,推行行业师资准入与岗位分级制度,打造托育“双师型”师资队伍。
突出探索创新,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品牌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多种托育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托育点、家庭托育点等模式,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并探索以托幼一体化为主的供给模式。鼓励母婴护理、育婴机构“上延”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推动创新发展。强化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的托幼一体化服务机构。
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深化拓展托幼一体化内涵,贯通服务内容,提升“养、育、教、保、医”一体化水平。构建托幼一体化高质量课程体系,实施个别化照护专业模式,优化托班作息时间和教育方式、内容、节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科学育儿理念,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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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 纪春艳
编辑:杨真宇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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