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随笔丨遵规礼让,不止于汽车
最近,在本市某个路口,一辆非机动车在等待左转的车辆后方闯红灯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猛烈碰撞,骑车人险遭碾压。民警痛心怒斥骑车人:“你把自己的命放在哪里?!”
这是俗称的“鬼探头”:物体遮挡形成视野盲区,交通参与方突然从盲区窜出,造成其他交通参与方无法预判或来不及察觉。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还有一种类似情形,或许会被忽视。如今,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已蔚然成风,行人在斑马线上过马路,有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然而,在停车礼让的机动车旁,却可能突然窜出一辆非机动车。行人可能由于机动车遮挡,没发现非机动车驶近,有的非机动车车速又快,如果双方避让不及,事故在所难免。
这让行人在斑马线上的安全感打了折扣。行人出于警惕,需要放慢脚步,防备非机动车突然窜出,甚至反过来要“礼让”对方。这就降低了行人的通行效率,连带着停车等候的机动车也可能要延缓起步。
那么,非机动车有没有礼让行人的义务?其实是有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如果违反,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要是非机动车骑车人遵守了这条规定,不仅能有效规避事故风险,道路的整体通行效率也能提高。但在现实中,非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主动减速行驶、礼让行人,执行的情况并不理想。对这条规定的认知度如何?规定的宣传、监督力度又如何?或许可以更多探讨如何提高执行效果的方法,让规定更好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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