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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配置逻辑重塑:企业如何“价值”突围?

时间: 2025-04-14 15:36:00

本报记者 张英英 吴可仲 北京报道

中国储能市场迎来新的历史节点。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走访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 2025)了解到,2024年,中国储能产业已经实现规模化发展,当前将由规模化发展向全面商业化方向转变。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新政出台,储能产业将逐渐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所长陈海生表示,新能源全量入市以及配储要求的调整对新型储能行业发展影响重大。业内普遍认为,新政思路符合新能源及储能发展长期预期,但是对近1—2年储能投资收益影响重大。

随着储能产业出现阶段性转型阵痛,企业也将面临新一轮考验,行业格局随之重构。第三方机构InfoLink Consulting认为,随着取消强制配储,行业迎来范式重构——储能配置逻辑正从“政策达标”向“价值锚定”跃迁,经济性与全生命周期收益能力成为检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标准。具有技术纵深度与商业模式创新能力的头部企业有望扩大市场份额,产业链或加速优胜劣汰,竞争格局走向优化。

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入口 张英英/摄

储能配置逻辑转变

过去的2024年,是中国储能行业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

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指出,2024年,发展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为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新型储能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明确,成为“双碳”战略的支柱性技术、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要素和能源产业升级的战略性增长点。

新型储能作为抽水蓄能之外的其他储能技术,是新能源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其快速发展也推动储能市场迈入历史性时刻。有关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创新高,新增装机近43.7GW,同比增长126.5%,首次超过抽水蓄能。从应用场景上看,新增新型储能装机仍以源网侧应用为主,用户侧占比同比有所提升。

2024年,我国储能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新增企业数量创新高,行业产能增加。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注册储能相关业务企业28万家;近3年储能相关企业注册量大幅增加,大量企业涌入储能赛道。与此同时,储能竞争激烈程度进一步加剧,价格下降加速。

陈海生展望,2025年,中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突破100GW。储能产业有望在攻坚克难中继续高速发展,尽管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加,但总体将从规模化发展向全面商业化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在储能行业快速发展背后,全国近30个省(区、市)出台的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成为拉动装机规模的重要驱动力。2020年以来,这些区域已经将配置储能作为了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

然而,由于储能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储能产业在实现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储能电站也存在调用少、利用率低、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储能价值尚未真正发挥。

进入2025年,最新政策的出台将改变这一现状。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明确提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这也意味着,强制配储政策紧急“刹车”,储能市场将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随着市场建设逐渐完善,储能的投资意愿将由市场需求决定,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合理的经济回报。

InfoLink Consulting称,强配驱动时代,一些储能项目更多是为了满足政策要求而“盲目”建设,暴露出技术同质化严重、系统效率衰减快等结构性问题。随着取消强制配储,行业迎来范式重构——储能配置逻辑正从“政策达标”向“价值锚定”跃迁,经济性与全生命周期收益能力成为检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标准。

“卷价格”转向“卷价值”

瑞浦兰钧(00666.HK)储能系统研发总经理刘思向记者表示,136号文的出台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是一个好事情,可以真正激发市场需求,有利于改变国内建而不用的现象。“对于真正的储能刚需而言,储能就是一个赚钱工具,相关企业更看重长期的运行收益,在意产品运行的稳定性。因此,对于电池厂商而言,研发生产的产品最重要的就是能给用户创造价值,并不单纯为了便宜,将更讲究产品长期运行带来的收益,注重性能和安全等问题。”刘思说。

瑞浦兰钧展台现场 张英英/摄

美的集团旗下科陆电子(002121.SZ)储能产品总监王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36号文对于储能产业的改变就是从‘要我建’变成了‘我想建’和‘我要建’。它使大家进一步认知储能的实际价值,重新评估电站带来的收益问题,从而提供更好的产品解决方案。”

然而,当前储能市场仍要经受一轮严峻考验。

“新能源全量入市以及配储要求的调整对新型储能行业发展影响重大。”陈海生表示,业内普遍认为,136号文的思路符合新能源及储能发展长期预期,但是对近1—2年储能投资收益影响重大。

具体而言,一是容量租赁收益是储能电站的主要收入来源(约占50%),在现货价差偏低、辅助服务收益受限的情况下,失去容量收益后,大部分独立储能电站将难以为继。二是与功能作用类似的抽水蓄能和煤电相比,独立储能未享用“同质同价”的容量电价机制。三是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储能市场,应用端影响投资预期和积极性,需求变化将使储能企业调整国内战略,转向海外。四是地方缺乏有力手段调节资源投资,间接影响电力系统稳定安全支撑。

王凯表示:“过去两年,储能行业出现了一些阶段性过热问题,出现了产品拼凑现象,甚至没有工厂的企业通过低价抢市场。136号文发布后,一些企业将很难找到市场,唯有真正长期深耕储能行业的企业才能有望穿越周期。”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秘书长刘勇告诉记者,储能项目建设的观望态度在短期内使储能全产业链生产企业承压,整体加速洗牌,依赖政策补贴的企业首先受到冲击,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成本优势的储能厂商将面临更大竞争压力,甚至被淘汰。

(编辑:董曙光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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