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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渭源县西北五省区秦腔名家大型演唱会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时间: 2025-05-21 14:58:00

渭源县西北五省区秦腔名家大型演唱会将于2025年5月21日至26日在渭源县城文旅新城(雍和府售房部前)举办。为保障活动现场空域安全,确保活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及种类

“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具有低空飞行、飞行速度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特点。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经批准用于安保和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和空飘物除外。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严禁在以下时间、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

(一)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6日每天8时至24时。

(二)区域:渭源县城文旅新城秦腔演出区域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区域。凡是在上述时间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备案的无人机等各类“低慢小”飞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

三、备案流程

如因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的,需报渭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审批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获批准后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

(一)报备提交资料:无人机型号及序列号ID、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员身份证明、联系电话、操作员培训合格证或执照。

(二)报备地点:渭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415办公室,联系电话:0932-5918027。

四、法律后果

在此期间违法违规起飞、升空的“低慢小”飞行器,公安机关将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迫使降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在此期间,广大市民可对未经批准私自升空飞行的行为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32-110。

渭源县公安局

2025年5月19日



来源:渭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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