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没钱起诉已分手3年女友还40万 法院:缺乏依据
3月20日,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黄某(男)与李某(女)曾有过多年的恋爱关系,并维持过一段以结婚为目的同居生活。然而,分手3年后,黄某要求李某返还39.9万元。法院认为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行为系自主选择,一方向对方赠与的物品价值不大,属于一般赠与,且双方未达成民间借贷或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男方要求返还财产、共担债务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最终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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