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欠薪,为何银行账户被查封和划款
今年5月,检察机关前往惠民县清欠办调查核实北京某建筑公司农民工实名管理以及工资发放情况。
明明不欠任何人工资,未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公司的银行账户却直接被查封并被扣划款项。日前,这场历经一年多的劳务纠纷“闹剧”,经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画上了公正的句号。
2023年,山东某集团承包了山东某高速建设项目,北京某建筑公司作为分包方负责该高速某段建设工程的施工,农民工王某参与其中。当年12月,北京某建筑公司被王某诉至法院,索要7万余元劳务费。2024年2月,当地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北京某建筑公司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因经营场所变更,诉讼期间,该公司未收到任何诉讼文书,直到2024年7月,法院查封公司银行账户并扣划款项时才知晓此事。
“我们根本不欠工资!所有转账记录都清清楚楚。”北京某建筑公司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于今年1月向惠民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面对承办检察官,公司负责人急得满脸通红,当即提交了与山东某集团的分包合同、工资确认单等材料。
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程序瑕疵导致的错案。他们迅速调阅了该案卷宗,发现了端倪。原来,法院依据王某提供的地址,将开庭传票寄往北京某建筑公司旧址,导致该公司在诉讼期间一直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法院依据王某单方面提供的证据作出缺席判决,错误认定北京某建筑公司为项目总承包方,对王某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该公司先行支付王某7万余元工资款。
为查清事实,承办检察官核查了近百页出勤表,比对了数十笔工资转账记录,并走访了项目工地,核实用工情况,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北京某建筑公司为分包方,而不是原审判决认定的总承包方,且已足额发放包括王某在内的所有农民工工资,该公司未出庭系客观原因所致,并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同样重要,不能让企业蒙受不白之冤。”惠民县检察院检委会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今年3月,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高度重视,不仅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还邀请检察官列席审委会会议。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先后与王某通电话落实案情。王某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他与包工头林某有其他劳务纠纷,为了讨回林某欠他的劳务费,他便听从林某的安排提起了诉讼,对给北京某建筑公司造成了麻烦深表歉意。
今年6月,承办检察官出席再审法庭,逐一出示新证据,清晰阐述监督意见。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作出改判:撤销原判决,驳回王某对北京某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鉴于王某与林某之间存在其他劳务纠纷,承办检察官告知王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有困难,亦可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将继续坚持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始终做企业的‘知心人’,严把监督办案关口,努力让司法公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坚实后盾。”惠民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泥燕玲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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